各有关专利发明人:
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《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八届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和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http://www.stipo.gov.cn/view.aspx?id=400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汕头市专利奖设汕头市专利金奖、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,汕头市专利优秀奖、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和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(设计人)奖五个奖项。
(二)汕头市专利奖奖励标准
根据现行《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,市人民政府对获得汕头市专利金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的,每项奖励三万元;获得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的,每项奖励一万元;获得汕头市优秀发明人(设计人)奖的,每人奖励六千元。
市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项目予以配套奖励: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外观设计金奖的,每项奖励三十万元;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的,每项奖励十六万元;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,每项奖励十二万元,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,每项奖励八万元。
二、奖项申报
(一)申报条件
申报本届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如下条件:
1.所申报专利必须是我市单位或个人拥有的或者在我市实施的,无专利权属纠纷、发明人(设计人)资格纠纷、专利权无效纠纷,并且未曾获得国家、省、市专利奖的专利。
2.所申报专利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(含8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获得授权。
3.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(设计人)奖的发明人(设计人),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工作。
(二)申报材料
1.申报汕头市专利金奖、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、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1)《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》;
(2)专利证书和专利公告文件;
(3)专利有效性证明;
(4)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;
(5)专利实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;
(6)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、模型或照片;
(7)申报人不是专利权人的,提供享有该专利合法实施权的文件;
(8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2.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(设计人)奖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1)《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》;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任职证明;
(3)与本人有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;
(4)专利实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;
(5)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(三)申报方式
本届专利奖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。
1.网上申报:在汕头市专利奖申报和评审系统(以下简称系统)上进行,登录http://stzlj.stipo.gov.cn,按照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(扫描形成每页小于1M的JPG格式文件)方式,添加至系统指定位置。
2.书面申报:打印已填写完成的申报材料及其附件(按A4规格),装订成册,一式二份报相关推荐单位。
三、其他
请有意申报专利奖的发明人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,共同做好申报工作。
联系人:罗英光,邮箱:ygluo@stu.edu.cn,电话:86503271。
科研处
2015年9月2日
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.docx
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.docx
申报书模板.rar